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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配资项目(包组1、包组3)废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06/07 16:12:02  浏览次数: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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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配资项目(包组1、包组3)废标公告

发布机构:博星优配 发布时间:2024-06-07 14:51:08

配资计划编号:440201-2024-01214 预算金额:1,833,066.00 元 配资品目:教学仪器

代理机构:博星优配 项目经办人:曾喆 项目负责人:曾喆

一、项目编号:SGYC2024033GZ

二、项目名称: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配资项目

三、配资结果

合同包1(电商及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3(文化展示及虚仿实训中心建设):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商及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3(文化展示及虚仿实训中心建设):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配资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配资代理机构和配资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向中标投标人收取的代
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向成交投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电商及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0
3 文化展示及虚仿实训中心建设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配资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大学路133号

联系方式:0751-6915616

2.配资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星优配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联系方式:0751-8881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51-8881466

博星优配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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